音乐类专业统考评委通过“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统一选聘,省外校外评委达到50%以上。参评评委通过院(系)初审推荐、高校招办和纪检部门复审、省教育考试院选聘的“一推三审”机制进行选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
“考评分离”模式从考评机制、管理体制上有效杜绝人为干扰,堵塞利益交换空间,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考试的信度、效度、区分度,有助于推动构建更加公平、科学的艺术类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特别提醒: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选拔性考试而非水平性测试,我院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近期,有考生和家长反映,一些社会人员和培训机构声称可在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评分过程中花钱买通评委或工作人员让考生拿到高分。在此,我院严正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和传播不实信息。任何所谓“花钱买分”“有关系可打高分”“指定评委”“指定推送”等均属谣言。若你收到此类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