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项目

编号

考生条件

具体要求

加分

证明单位

1

烈士子女

2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户口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2

少数民族

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归侨、归侨子女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上海市侨办

4

华侨子女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户口所在区侨办证明

5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上海市台联会

6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置部门证明

退役军人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20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说明: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办理。

4.以上加分项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

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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