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延期举行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通知

  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高发,严重冲击教学秩序和教育活动。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保证考试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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