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并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
考生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2.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3.考生进入考点学校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还需提供“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可下载),在进入考点学校时主动上交。
5.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以及未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的考生,均不得进入考点学校。
6.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均须配合测量体温,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注意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试结束后请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7.考生在非考试时段应佩戴口罩。临时隔离室考生须全程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口罩的由考点提供。
8.考生健康监测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9.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
10.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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